本报讯(记者胡哲南)前几天,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接到金东经济开发区浙江步丹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朱雄广的投诉。这两天,记者进行了调查。
市民投诉
朱雄广说,2011年,该公司占地20亩的1#、2#厂房钢结构工程承包给浙江浩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制作安装,可截至目前该工程超出了合同约定建设期16个月,至今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更无法投入使用。
朱雄广说,他们还发现浙江浩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大量与设计严重不符的行为,导致新厂房出现楼面开裂、钢梁下垂等现象。
他说,2011年4月10日,该公司的1#、2#厂房钢结构工程符合入场条件,他联系浙江浩泰钢结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入场施工,但拖至2011年6月8日该公司才入场施工。
记者调查
根据朱雄广提供的材料,记者看到,2011年1月4日,该公司与浙江浩泰钢结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钢结构制作、安装承包合同。
朱雄广说,双方约定了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为钢结构系统的制作、安装等。
1月9日,记者来到位于金东经济开发区的浙江步丹工贸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偌大的1#、2#厂房现场,空荡荡的一片。记者看到,该公司钢结构厂房的二楼地面有不少裂缝。朱雄广说,2012年,该公司在日常巡视中,不仅发现了楼面开裂,更吃惊地发现了部分钢梁下垂。
朱雄广说,去年4月16日,该公司与相关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测量,发现主梁、次梁质量与设计严重不符。对此,该公司先后于2012年4月19日、4月23日向浙江浩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发出了工程告之函、律师函,对方发了一个复函,却没有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企业说法
1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浙江浩泰钢结构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吕振强说,收到浙江步丹工贸有限公司的律师函后,他们在2012年5月8日发了一个复函。他说,浩泰公司认为项目不存在“与设计严重不符”的问题。该工程在签订合同前,对施工图纸进行了设计变更与优化设计。同时,安装工期为60天的钢结构厂房工程缘何拖了两年至今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包括土建方面的问题,还有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诸多问题。
吕振强说,对于浙江步丹工贸有限公司提出的发现部分钢梁下垂的情况,他们愿意会同该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再次测量,以确认钢梁下垂是否超出允许范围。
目前,浙江步丹工贸有限公司已向金东区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本案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