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公司VOCs污染整治达标的承诺
永康市喜盈门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钢质进户门的企业。公司位于永康市城西新区排塘村,系租用永康市永兴彩印包装厂闲置厂房,建筑面积3000m2。根据公司提供资料,企业现有生产能力为年产2.5万樘钢质进户门。企业于2010年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永康市喜盈门门业有限公司年产2.5万樘钢质进户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永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字【2010】206号),并于2011年申请验收监测(永环监报【2011】验字第015号),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
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重视环保工作,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先后投入100万元资金用于生产工艺的改造、环境污染物特别是大气污染物的治理,使得公司的VOCs废气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期,公司响应《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以及《永康市关于开展涂装(五金)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永环字〔2015〕58号)的推行,对于新老装置的环境治理问题特作如下承诺:
将严格履行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所有有机溶剂和含有有机溶剂的原辅料采取密封存储和密闭存放,属于危化品应符合危化品相关规定。对所有有机溶剂(特别是油漆、稀释剂)采用密闭式存储,减少使用小型桶装油漆、稀释剂。
油漆和稀释剂调配作业在独立密闭间内完成,并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
严格执行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企业设有1条喷涂生产线,生产线配备一套有机废气净化处理设施。喷漆废气经高活化生物净化塔+QA-30超微雾化主控制系统处理。
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VOCs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其中重点企业处理设施监测不少于2次,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不少于1次。
建立健全完善的台账管理制度,包括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含有机溶剂物料的消耗台账、废气处理耗材更换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并备案。
我公司将郑重遵守以上承诺。否则,将自愿接受上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永康市喜盈门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朱雄广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一日